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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韶关]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

  
 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、省资产评估协会《关于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考中心函[2006]28号)要求,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  一、报考对象、条件 

  (一)报考条件 

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、澳地区的专业人员,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,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。 

  (二)报考条件 

  1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(5科)考试(申报考试级别为“考5科”): 

  (1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大专学历,工作满5年,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。 

  (2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本科学历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。 

  (3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、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1年。 

  (4)取得经济类、工程类博士学位。 

  (5)非经济类、工程类专业毕业,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。 

  (6)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,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、会计、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,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,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。 

  2、免试部分科目(申报考试级别为“考4科”)的条件: 

 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、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。其中,评聘为高级工程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)职务的人员,可免试《建筑工程评估基础》或《机电设备评估基础》;评聘为高级经济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)职务可免试《经济法》;高级会计师、高级审计师(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)职务可免试《财务会计》。 

 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7日。 

  二、考试时间、科目及考试方式、考场设置 

  (一)考试时间、科目 

日 期       考 试 时 间       考 试 科 目  
9月8日      下午 2:00—5:00    资产评估  
9月9日      上午  9:00—11:30   经济法  
         下午  2:00—4:30   财务会计  
9月10日      上午  9:00—11:30  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 
         下午  2:00—4:30  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 

    (二)考试方式 

  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(印制在同一份试卷上)组成,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。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,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。 

  考生应考时,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(黑色或蓝色墨水)、2B铅笔、橡皮、计算器(免套、非立体式、无储存功能)。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、回收。 

 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。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,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,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。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,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,通过应试科目,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。 

  (三)考场设置 

  考场设在广州。详细地址及考场、考号在《准考证》上标明。 

  三、报名方式、时间和提交材料 

  (一)报名方式 

  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。 

  凡在我市报名参加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,均须登录“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”,并经过网上报名“即网上填表、照片上传(近期彩色证件照片,照片大小小于50K,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)”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。 

  (二)报名时间 

  1、网上报名时间:2006年4月10日上午9时起至5月12日下午17时止,实行24小时不间断受理网上预报名。 

  2、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:2006年5月8日至12日上班时间为受理考生的“报名确认”时间(即交报名资料和交纳考务费)。地点: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12室市人事考试中心。咨询电话:8898676. 

  3、报名程序: 

  任何地方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→在网址上输入SG.GDKSZX.com.cn→点击进入“网上报名”→跟随“指引”阅读并确认“网上报名协议”→填写《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名表》)、上传照片(近期彩色证件照,JPG格式,照片大小小于50K)→打印《报名表》(表上需显示所上传照片和条形码)→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→将《报名表》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和交费→完成报名。 

  (三)报考者需提交下列材料 

  1、网上报名打印的《报名表》(经单位审核盖章)一式一份; 

  2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(原件核对后退回); 

  3、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,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,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; 

  4、免试部份科目(申报考试级别为“考4科”)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以及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时间的证明一份; 

  5、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,须正确填写“上一年档案号”,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; 

  6、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。 

 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。 

  四、其它事项 

  (一)收费:按省物价局粤价函[2001]237号文规定,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。 

  (二)准考证获取: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-15天内自行上网下载及打印准考证,并持准考证、身份证(原件),即“两证”赴考,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 

  (三)考试大纲、考试用书征订:留意本中心网站另文通知。
 
 来源:纳税服务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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